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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東南水資源配置通道——寧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公示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浙東南水資源配置通道——寧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 建設單位:寧波原水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寧波市奉化區、鄞州區 總投資:10.472億元 建設工期:42個月。
本工程為引調水工程,任務是城市供水,引水規模為60萬立方米/天。本工程聯通寧波市水庫群東西線聯通工程與韓嶺引水工程,位于寧波市境內,線路自蔣家池頭調節站接出,于西塢街道張家堪村與桃園村之間農田設置1#隧洞進口,自南向東北延伸,于橫溪鎮上任村與下潘村之間穿越橫溪水庫上游段,后繼續向東北延伸,于東山村南側山體設置出洞口,通過3#管道依次穿越塘興路、甬莞高速和亭溪,接入韓嶺引水工程大嵩進場管線起點位置。沿線設置3條管道,2條隧洞,主線路總長17379m。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地表水環境保護目標為橫溪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取水口、梅溪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取水口、金溪、金峨溪、梅溪、亭溪。保護要求為滿足地表水水質標準,保證水源地水質安全。工程評價范圍涉及的地表水體包括橫溪水庫、梅溪水庫均屬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環境空氣及聲環境保護目標為本工程及施工臨時用地附近200m范圍內的村莊、學校、醫院等敏感點,保護目標主要為蔣家池頭、張家勘、上任、下潘、梅嶺、象峰、東山村塘溪鎮第二中心小學、上城村、北岙、外岙、櫟斜。
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包括浙江寧波奉化金峨山省級森林公園生態保護紅線(隧洞穿越)、鄞州區橫溪-梅溪水庫水源涵養生態保護紅線(隧洞穿越)、浙江寧波奉化金峨山省級森林公園(涉及穿越森林公園,無地面永久占地)、省級公益林(臨時占用)、基本農田(臨時占用)及其他林地、動植物、景觀資源等。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及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1、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廢水:工程施工存在碎石加工系統沖洗廢水和混凝土拌合系統沖洗廢水、施工車輛及施工機械沖洗廢水、隧洞施工廢水、基坑排水及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生產廢水經沉淀后回用于生產、抑塵及綠化,量大或下雨無法回用部分外運處置,禁止排入飲用水源保護區和Ⅱ類水體,生活污水依托現有衛生處理設施或者委托清運,因此對周圍水環境影響不大。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除了必要的與引水隧洞施工有關的主體施工場地,其余均設置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外,施工期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設置的施工場地,其各類施工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得排放,土石方采取即運即走施工方式,場地內臨時組裝車間采用封閉式結構,臨時施工場地污水不外排;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不設置臨時中轉料場等堆場;施工便橋采用封閉防滲漏棧橋,采取設置橋面徑流收集系統及應急池并設置防撞墩,在做好環境保護及風險防范措施的基礎上,工程建設不會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明顯不良影響。工程區大部分地段地層穩定,巖石滲透率低,透水性差,施工過程中,大部分區段在不降水的情況下開挖,對工程影響不大;局部地段,采取先疏排水并做好灌漿封堵,降低對地下水環境的影響,這種微小的改變對區域流場的影響甚微,且水位基本保持不變,也基本不會造成地質環境問題。對周圍地下水流場影響也較小。
廢氣:施工期爆破揚塵主要通過洞口擴散至大氣環境,很快被空氣稀釋,對居民影響較小;其他施工揚塵、粉塵,采取對場地灑水抑塵,做好運輸車輛的密封和保潔措施;用布覆蓋臨時堆場;對施工車輛、機械設備加強維護;采用密閉或者全覆蓋方式運輸;車輛途經居住區時降低車速減少揚塵。拌合站粉塵、碎石場粉塵采取封閉作業,配備降塵防塵裝備,作業時灑水抑塵等措施后,對施工區附近的敏感點大氣環境影響不大;燃油煙氣屬無組織排放,在空氣中經自然擴散和稀釋后,對周圍環境空氣量的影響較小。
噪聲:施工期采取合理布置場地和機械;選用符合標準的施工機具;合理安排施工時間,車輛進入居住區禁鳴喇叭;夜間禁止施工;爆破時做好爆破防護和防震工作,機械設備設置相應的隔聲減振措施后,基本不會對周圍聲環境造成影響。
固廢:固體廢物分類收集、分別處置,經采取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固廢均可以做到無害化處理,不外排環境,不會對周圍環境帶來不利影響。
生態:工程施工過程中臨時占地、破壞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將會對工程施工期項目區周邊的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工程施工過程中各種噪聲會對工程沿線動物造成影響,但是區域動物資源受人類生活影響,動物較少,工程建設對動物的影響不大。
2、運營期環境影響分析
地表水:工程運行期間無生產廢水向水環境排放,無水污染因素,對地表水、地下水水質環境基本沒有影響;職工生活污水經預處理納管。
廢氣:運營期無生產廢氣產生。
噪聲:工程運營期主要聲環境影響為泵站運行噪聲的影響。根據預測結果表明,泵站附近200內沒有聲環境敏感點,進水口啟閉對周邊聲環境影響很小。
固廢:職工管理人員生活垃圾均統一收集后委托處理。機械設備維護固廢,屬于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理。
生態:工程建設征占地涉及植被資源斑塊面積小,不會影響項目區生態環境的連通性,區域內植被的種類組成、群落結構、生態特征等均未發生明顯改變,工程建設不會對評價范圍內陸生態系統完整性造成明顯影響,對項目區周邊自然體系景觀質量的影響不大。工程不向河道、水庫排放廢污水,不改變水文情勢,不會對水生生態系統產生不利影響。
(四)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浙東南水資源配置工程——寧波象山港北岸配水(一期)工程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符合產業政策及城市發展規劃,具有良好的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能促進當地社會、經濟及環境的持續、穩定和健康發展。本工程施工期對環境有一定的不利影響,通過嚴格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各項污染治理措施、風險防范措施、生態影響減緩措施,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等工作,不利環境影響是局部的、短期的和可逆的,隨著施工的結束而消失。綜上,在本報告各項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落實的基礎上,各種污染物環境影響均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對外環境的影響較小,項目的建設不會導致所在區域的環境功能及環境現狀下降,工程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見的內容主要包括對象 、范圍 、期限和公眾意見反饋途徑等。
1、征求意見的對象、范圍:主要為項目建設區周邊的居民、企事業單位等以及利益相關者。主要事項為征求公眾對本項目的設計、施工和運營期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①設計、施工和運營期環境影響問題;②希望采取的環境保護對策措施;③公眾對工程的建議等。
2、公示期限:公示時間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9日,共10個工作日。
3、公眾意見反饋途徑:公示期限內公眾可通過信函、電話或其他方式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審批部門反饋,公眾意見將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反饋。
(六)相關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寧波原水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杰清 聯系電話:13028918579 地址:寧波市鄞州區天銀路55號
環評單位:浙江省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柴女士, 聯系電話:057187992602 地址:杭州市西湖區西投綠城·浙谷深藍中心6號樓
審批部門:寧波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電話:0574-87185509 地址:寧波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寧穿路1901號)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附件:網上公示調查表.docx
寧波原水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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